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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索引号:tjj -/2022-1108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统〔201916号

 

双柏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双柏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双柏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双柏县统计局

                         2019年7月15日

 

 

 

 

双柏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制

 

 

 

 

 

双柏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20194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

局行政执法股室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要根据《双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本股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三定规定,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

5.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要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6.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要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

8.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必须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9.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和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及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要按照法定行政程序要求,根据《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双柏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内容、方式、载体等的记录要求和标准,对执法记录的管理、使用和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参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制定本部门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保存等管理制度。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

3.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股室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对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同时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积极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记录设备,积极争取采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实时记录和监督。

4. 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作用,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逐步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 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严格执行《双柏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进一步细化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建立法制审核责任追究机制等。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局执法检查室具体承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当配备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需要。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本部门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要明确审核内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要根据本部门特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的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5-6月)。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行三项制度,并报司法局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9月上旬开始)。9月开始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910月)。组织“三项制”专项监督检查,对三项制度内容不全面,不具体,不全面,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加强整改。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11月—12月)。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20191211前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报县法制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衔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抓好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执行落实。局领导小组将对股室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双柏县统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双柏县统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为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双柏县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双柏县统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

”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长:  张文琴  县统计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丁忠海  县统计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春梅  县统计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农村经济统计股股长

         杨庆华  综合统计股股长

         徐玉萍  普查中心负责人

         李华美  服务业统计股股长

杨发强  工业投资统计股负责人

李绍良  统计制度法规股股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制度法规股,主任由李绍良同志兼任,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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